抗精神病药安全用药原则
药物治疗是精神病治疗中最常用方法,其治疗过程较为漫长,但是也需要坚持一定的治疗原则,方能有效。主要有以下原则:
1. 单一用药原则 以单一药物治疗为主,包括各种精神病性障碍的急性发作、复发和病情恶化的病例。如疗效不满意且无严重不良反应,则在治疗剂量范围内适当增加剂量。已达治疗剂量而仍无效者,可考虑换用另一类化学结构的抗精神病药。
2. 足量足疗程原则 当一种药物无效,需要更换另一种药物时,首先应注意该药是否用足量,维持时间是否够长,即所谓治疗中的时间窗问题。盲目换药有害而无益,若需换药而应换为不同结构的药物,相同结构药物之间的换用是徒劳的。
3. 小剂量起始原则 抗精神病药的使用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,若无不良反应,可在短时间内(一般一周左右)逐步增加至有效剂量。
4. 个体化原则 由于不同个体对药物的吸收和代谢情况不尽相同,对药物的敏感性和耐受性也有差别,因此有效剂量因人而异。在选择时还应对患者的年龄,躯体状况,有无合并症,及既往治疗情况,疗效,副反应等均应作综合周密的考虑。临床上常用的方法是尝试加量,在常规剂量范围内根据患者的反应调整剂量,以出现轻度锥体外系症状或过度镇静而又能耐受为度。若无任何副反应,症状也无好转,虽剂量已在有效范围内,却提示血药浓度没达到该患者的有效水平,而适当增加剂量。一旦症状出现好转,一般不再继续增加剂量。